岚山三年争取海域项目资金1.26亿元
岚山区财政局按照海域使用金“取之于海,年争用之于海”和“专款专用”的取海原则,强化项目资金争引,加大渔业、海洋投入。截至目前,还争取了500万元用于岚山中心渔港和东潘渔港综合治理,争取了480万元用于渔政、海监新建执法船,争取了480万元用于海上碑海岸带综合治理,争取了1050万元用于前三岛海洋牧场建设,加快推进该区现代渔业建设步伐。
目前,岚山区正全力做好岚山区南部海域海洋牧场项目争取工作,计划争取省级海域使用金项目资金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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