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3月24日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巩盛昌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日照人民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市第届人检察决议

时尚
上一篇:绿营嘲讽《悟空》又搞崇洋媚外?统一“天命”必将击碎“台独”执念!
下一篇:凝心聚力担使命 同心赋能促发展——开封市鼓楼区组织台商等民营企业家开展红色文化理想信念主题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