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针对3月19日网络有关阳山县一名13岁男孩性侵一名8岁女孩警方经查依法不予立案的侵岁信息,13岁)抓获。女孩陈某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阳山已依育在阳山县岭背镇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通报2024年2月26日18时08分,法送
阳山县联合工作组
至专2024年3月20日
至专相关部门已对受害女孩及其家属进行抚慰。门学110接报阳山小江镇发生一起警情。校训不予刑事处罚,诫教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岁男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孩性陈某对其涉嫌强奸他人的侵岁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女孩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查,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阳山县迅速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