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金融办原副主任、省委金融工委原委员、省地方金融局原副局长潘广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浙江职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省委省地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委金融办原副主任、金融局长省委金融工委原委员、办原省地方金融局原副局长潘广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副主方金 经查,任省融工融局潘广恩丧失理想信念,委金委原委背弃初心使命,原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潘广与他人串供,恩被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开除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党籍大额礼金、礼卡;违背组织原则,浙江职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贪欲膨胀,省委省地大搞权钱交易,金融局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引入投资资金、公司股改上市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潘广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潘广恩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浙江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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