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埋电米姜浙福)
缆执建瓯公路分局路政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法人并送达要求尽速迁移的员强函,且及时告知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拆但对方只是除余仅仅到产权所咨询一下铺设电缆的办理程序及收费情况,对方并没有采取措施,未经协同执法人员对该桥段电缆进行强制拆除。却迟迟未办理,方可进行施工。也没有拆除的迹象。当即予以现场制止,但在限定的时间内,
4月19日,建瓯公路分局联合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福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建瓯分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利用公路桥梁铺设的通信电缆实施强制拆除,建瓯公路分局根据《公路法》相关规定,
公路部门再次呼吁:如需在公路及公路控制区范围内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在得到许可审批后,建瓯公路分局路政人员随同执法人员找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多次协商提示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