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对中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国泰国Not Assembled in Modules or Panels)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2018年7月16日,南进年保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进行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口光2018年7月30日~2019年7月29日,伏电征收25%从价税;2019年7月30日~2020年1月29日,池及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组件征收障措本案涉及印度税号85414011和85414012项下的施税产品
2017年12月19日,应印度太阳能制造协会[Indian Solar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ISMA)]代表印度企业Mundra Solar PV Limited、印度征收20%从价税;
2020年1月30日~2020年7月29日,对中建议对进口光伏电池和组件征收为期一年的国泰国保障措施税。印度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南进年保
2020年7月18日,口光
伏电2020年3月3日,印度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保障措施案做出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