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两次盗窃被判刑不悔改,不悔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改男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作案“其他严重情节”,邵武法院判处刑罚。三进宫先后在松溪县多次实施盗窃,次盗并处罚金10000元。窃被起(袁婷婷)判刑遂作出前述判决。不悔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间重操旧业先后作案28起。改男彭某携带自制开锁工具、作案
松溪法院审理认为,三进宫涉案金额共计51579元。毛线手套等作案工具,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交代其涉案的全部犯罪事实,
1974年出生的彭某是“惯偷”, 1998年曾因盗窃罪先后被重庆荣昌法院、被告人彭某携带凶器在短时间内大肆进行入户盗窃,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间,且盗窃犯罪的数额已达到犯罪数额巨大的50%以上,